2008年10月9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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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百名优秀人物——“优秀人民调解员”请你来投票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律制度和基层社会管理制度,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它既浸透着“和为贵”的传统文化,又蕴含着鲜明的时代特征,以其成本低、效率高、案结事了、不伤和气的独特优势,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近年来,全省广大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大力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措施,强化工作保障,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省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46636个,人民调解员168914名,仅2007年就调解处理纠纷238795起,调解成功率达97.8%,其中,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事件426起,防止民间纠纷转为刑事案件1584起。
  敬请广大读者踊跃参与,为您心目中的“优秀人民调解员”投上宝贵的一票。

  优秀人民调解员候选人简介(以姓氏笔划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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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美菊,女,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该同志曾被宁波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员”,被宁波市政府授予“2005年度排查调处先进个人”,被宁波市司法局授予“人民调解先进个人”、“优秀司法所工作人员”,3次被区委、区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四五’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该同志善于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在全区率先制定《人民调解委员会预警工作制度》等19项规章制度,有力地推进了镇、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她建立提前摸排、提前介入、提前化解和提前教育的“四前”工作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她以亲情为主线,以亲情换真情,化解大量家庭、邻里、劳动争议等繁杂纠纷。她关心弱势群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被外来务工人员视为贴心人。10年来,她成功调处各类纠纷1300余件,其中成功调处民工意外死亡、职工集体上访等群体性纠纷18件,维护了一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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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万定,男,194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该同志曾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被市、区多次授予“法制宣传先进个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该同志从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26年,具有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化解了大量疑难复杂纠纷。2004年从基层司法行政岗位退休后,他又被街道聘请为专职人民调解员。4年来,他调处各类疑难复杂纠纷400多件,其中非正常死亡赔偿纠纷100多件。在调处中,他做到不怕难、不怕烦、不退、不拖、不压,认真调查分析发生纠纷的原因,分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及时、公正、客观予以调处,深得当地干部、群众好评。他注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案析法,做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提高群众法制意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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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国庆,男,197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曾被杭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人民调解员”、被杭州市司法局授予“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连续多年被评为区信访、综治和依法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该同志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在其不懈努力下,全街道各村(居)、企业等调委会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他注重法律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尤其擅长处理疑难矛盾纠纷,被群众称为没有执照的“杨律师”,并在实践中总结出了“快、准、细”的纠纷调处工作方法。10年来,他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350余件,其中疑难民间纠纷50余件,防止民间纠纷激化36件,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解答法律咨询上千次,劝解集体上访20余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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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土基,男,195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松阳县古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被群众尊称为“古市娘舅”。
  该同志具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较强的领导协调能力。退居二线后,他服从组织安排,勇敢挑起调委会主任的重担。他积极化解旧城改造、移民安置、土地征用等引发的矛盾纠纷800多件,调解成功率100%。他狠抓村、企业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把好选人、培训和教育管理环节,完善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他认真落实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每年组织开展调委会、调解员评先评优活动,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在调解中,他坚持原则,善于说服,做到“快、敢、稳、准、细”,及时化解了滩坑移民建房等影响面大的疑难复杂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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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美丽,女,195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该同志曾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浙江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一等功1次。
  该同志以强烈的事业心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在实践中探索出“真情相待,稳情绪;法制宣传,明事理;深入细致,摸实情;多方协调,凝合力;依法调解,维权益”的调解工作法,受到广泛好评。她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无私奉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赢得人民群众信赖,被称为“民工的知心大姐”。她“走千家万户、出千方百计、讲千言万语、吃千辛万苦”,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6年来,她主持工作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786件,成功率在96%以上,其中劳资纠纷6941件,讨回民工工资2600余万元,无一起因调处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转为刑事案件,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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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大土,男,195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杭州市拱墅区米市巷街道人民调解“大土工作室”主任,被群众称为“古新河畔的和事佬”。曾荣获 “全国人民满意司法助理员”,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杭州市“先进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防激化‘双十佳’先进个人”、“首届十佳人民调解员”、“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拱墅区首届十佳综治信访干部”等荣誉称号。
  该同志以“真情牵民生,诚信为民利,群众满意为镜子”为目标,积极化解各种疑难矛盾纠纷。在旧城改造中,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以自创的“调解工作五法”,及时化解拆迁安置、土地征用等热点、难点纠纷。5年来,他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97件,其中有当事人手提10余升汽油随时准备在某建筑工地引爆的安置纠纷,涉及住户123户、标的450万元的施工纠纷等,调处成功率99.7%。2007年,在街道党工委支持下,他成立全省首个以其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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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求水,男,195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龙游县湖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该同志曾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衢州市优秀共产党员”、“人民调解先进个人”、“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1次。
  该同志即使在身患绝症的情况下,依然热爱人民调解工作。他指导村居、企业配齐配强人民调解队伍,通过把镇调解庭“搬进”农家,以言传身教等方式,加强对农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在调解中,他坚持热情接待,耐心疏导,做到“礼、查、快、稳、细”。他关心弱势群体,通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手段,化解劳资纠纷,维护群众权益。他举办法律咨询、印发宣传资料,提高群众法制意识。5年来,他成功调处各类疑难纠纷800多件,成功率96.3%,其中劳动争议纠纷120件,非正常死亡纠纷30件,各种疑难涉访涉诉案件及民事纠纷315件,为群众维权追回拖欠工资及工伤赔偿款6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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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俊,男,197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云和县云和镇中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云和县人大代表。该同志所在社区曾荣获“省级示范社区”、“市级文明社区”等荣誉称号。
  该同志原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娴熟的化解矛盾纠纷技能。到社区担任居委会主任、调委会主任后,他始终爱岗敬业,任劳任怨,把解除居民忧愁、化解居民纠纷作为为居民服务的重要工作。平时他深入居户走访,了解社情民意,掌握苗头性纠纷信息,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他视案情为命令,接到群众反映,主动迅速赶到现场,及时平息纠纷。他为人一身正气,调解公正,方法得当,深受社区居民信任。这些年来,在他的努力下,社区居民邻里团结,家庭和睦,矛盾纠纷逐年减少,为群众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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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四法,男,195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舟山市定海区干    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该同志曾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员”,多次被市、区司法局授予“先进个人”,被区委、区政府授予“2001—2005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
  该同志积极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他通过强化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整合基层调解力量,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能力。他积极创新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因时、因地、因人开展预测、预防和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心系群众,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3年来,他共调处各类疑难复杂纠纷90余件,涉及标的150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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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元妲,男,195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武义县柳城畲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该同志曾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员”,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司法)为民先进个人”,被金华市委、市政府授予“2001年-2005年金华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200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被金华市司法局授予“金华市司法行政系统‘十佳’干警”等荣誉称号,荣立三等功1次。
  该同志紧紧围绕大局,找准人民调解工作切入点,全面推进镇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他联系实际,总结了“调解组织网络化、调防结合科学化、宣传服务前移化”等工作经验,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权益,遵守调解程序,确保调解实效。5年来,他调处各类纠纷168件,成功率100%;指导村(居)、企业、学校调委会调处各类纠纷808件,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6起,预防群体性事件20起,防止民间纠纷转非正常死亡8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刑事案件5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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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魁,男,196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该同志曾荣获“省级创建基层满意站所先进个人”、“省综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市平安创建先进个人”、“区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区综治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该同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7年,坚持以“群众利益高于一切、法律尊严高于一切、社会稳定高于一切”为宗旨,以“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为要求,不分昼夜,积极抢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以丰富的调解经验、娴熟的调解技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10年来,他调处各类重大疑难复杂纠纷600余件,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其中涉及人员死亡的矛盾纠纷50余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刑事案件2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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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德坤,男,197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曾荣获“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连续6年荣获杭州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入选2008杭州市生活品质代表人物。
  该同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抓重点、攻难点、重预防,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妥善化解矛盾。他知民所想,帮民所需,积极维护外来民工的合法权益,被外来民工当作“知心朋友”。他清正廉洁,无私奉献,调解客观公正,深受群众信任。7年来,他成功调处群体性纠纷138件,民间纠纷867件,防止民转刑案件42件,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显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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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国祥,男,196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绍兴市越城区蕺山街道昌安街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该同志曾荣获“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绍兴市‘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越城区‘十佳’调解员”、“‘五好’调解员”、“优秀法律咨询员”等荣誉称号。
  该同志热爱调解工作,以不厌其烦的耐心和不言放弃的恒心调处每一件纠纷。他急群众所急,不论白天黑夜,只要群众有需求,他随时上门或召集当事人调解。他调解技巧娴熟,善于运用语言等技巧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减少对立情绪。他肯动脑筋,善于钻研,在调解实践中总结出“换位思考法、错位称赞法、退步法、冷热处理法”等“八法”,收效显著。7年来,他调处各类纠纷430多件,成功率99%,实现了“纠纷不出居,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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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则瑞,男,197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曾荣获“市十佳司法所长”、“区十佳政法(综治)干部”等荣誉称号。
  该同志扎根基层司法所13年,热爱人民调解工作,任劳任怨,其本人主持调解的纠纷每年平均在50件以上,成功率高达98%。2006年,任司法所长后,他带领全所人员不断完善司法与110联动调解机制,实行办公无休日和24小时值班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受到一致好评。他经常深入村(社区)、企业,帮助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针对当地欠薪纠纷增多的特点,他积极向有关企业主阐明利害关系,帮助务工人员追回欠款,维护群众合法利益。2年来,他共受理调处外来务工人员劳资纠纷案件100余件,涉及人员570余名,讨回薪资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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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华根,男,195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司法所长。该同志曾被嘉兴市人民政府授予“2004—2005年度模范司法所长”、“2006—2007年度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该同志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法律法规宣传为先导,积极做好矛盾纠纷信息研判和群体性纠纷的调处工作,重视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把人民调解工作重心向村(社区、企业)延伸,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他建立基层人民调解承包责任制和五级调解工作机制,完善考核办法,激活村级人民调解组织活力。他建立各村(社区)调委会主任到镇调委会“上挂”锻炼制度,提高村(社区)调委会主任业务水平。3年来,镇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36起,成功率98%,其本人主持调处重大矛盾纠纷152起,避免了多起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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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明琪,男,196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三门县珠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曾荣获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市“十佳司法所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县“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工作者”、“‘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该同志十分注重学习,善于把国家法律、党和政府的政策送到群众心中。他不畏艰难,敢打硬仗,善于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如在沙柳镇任司法所长期间,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经过耐心细致说服,成功调处路下周村和路上周村遗留13年之久、曾引发多次群体性械斗的村际纠纷。他为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深受群众尊敬。3年来,他成功调处各类疑难复杂纠纷230余件,没有一件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转化为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为当地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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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国斌,男,197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义乌市上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该同志曾荣获“省级优秀人民调解员”,义乌市“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该同志担任镇司法所长后,狠抓村级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办公场所,解决有关经费。他牵头整合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城建、土管等部门力量,每月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议,适时开展联合行动,妥善化解了一批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疑难复杂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他保障民生,坚持正义,积极维护外来民工合法权益。5年来,其所主持工作的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00余起,涉及标的600余万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重大矛盾纠纷4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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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道春,男,196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瑞安市汀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被群众尊称为“包青天”。该同志曾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员”,被温州市人民政府授予“人民调解标兵”,被瑞安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调解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该同志17年来一直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他重视调解组织建设,使全镇形成了村居、企业调委会为骨干的调解组织新格局。他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测预警、考核评比等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进制度化建设。他建立完善镇调委会与信访部门、公安派出所的联动机制。他秉公调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8年来,他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13件,成功率99%,其中非正常死亡事件470件,轻伤害案件43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刑事案件89起2570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32起144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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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虞伟良,男,195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上虞市上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该同志曾荣获绍兴市“人民调解先进个人”、上虞市“优秀人民调解员”、“十大平安卫士”等荣誉称号。
  该同志十分重视加强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经常指导帮助村调委会工作,积极推进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他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在当地造田造地、上三高速公路等重点工程开工前、建设中积极开展矛盾纠纷预测预防和化解工作,把大量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于萌芽状态。他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他为人正直,调解客观公正,深受群众信任。13年来,他调处各类疑难纠纷62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刑事案件31件,化解群体性事件37件,避免非正常死亡1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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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文龙,男,196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慈溪市庵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该同志曾荣获宁波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优秀司法所工作人员”,慈溪市“先进工作者”、“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2次。
  该同志以维护一方平安为己任,注重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设立联调联勤组,实行“关口”前移,特别是2002年杭州湾跨海大桥开工后,及时帮助、指导跨海大桥建设指挥部成立调委会,并规范工作程序,筑牢“第一道防线”。他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考核,实行责任包干,激发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活力;探索矛盾纠纷发展规律,运用“以心换心”等调处手段,及时化解纠纷;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以一颗“公心”树立了人民调解员“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积极为党委政府分忧,参与了多起重特大事件的处置工作,足迹遍及省内外,灵活调解,协调有方,成绩突出。5年来,他共调处矛盾纠纷450余件,其中重特大纠纷150余件,调处成功率100%。

  请在本报刊登的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中,挑选其中的10位候选人,并在选票的评选栏上□打“√”,选票可以复印,每张选票都必须选足10人,多选或少选均为废票。投票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以邮戳为准)。将选票沿虚线剪下,寄至杭州市省府路11号浙江省司法厅组织教育处收,邮编:310007。

投票人姓名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朱美菊□         刘万定□         杨国庆□         李土基□         吴美丽□
应大土□         张求水□         陈  俊□         范四法□         周元妲□
郑  魁□         俞德坤□         徐国祥□         翁则瑞□         高华根□
章明琪□         傅国斌□         傅道春□         虞伟良□         潘文龙□